张女性买房时与开发商约定,在收房后的60日内,由开发商负责办理房地产证登记备案(只有开发商把这项工作做完后,业主才能开始办理房地产证)。开发商不办理,业主可得到2%房价的违约赔偿。张女性在支付全部房款后,于2002年7月21日办理了入住,之后因为开发商不可以按时办理房地产证登记备案,张女性于2004年11月19日起诉至一审法院,需要开发商支付违约金1.7万余元。
房买了,也出货了,开发商却迟迟没有办理房地产证备案。张女性向法院起诉开发商没有办理房地产证,法院判决开发商违约。下面记者为你介绍。

陶然湖景0.00分
西城区龙爪槐胡同6号售完住宅西城7000元/平米陶然湖景业倡导女性向未办房地产证的开发商北京海某腾房产开发经营公司索要违约金。因两个法院对事实的认定不同,张女性的官司先输后赢,最后得到了房价2%的违约赔偿。昨天,终审法院市一中院就该案向广大业主提出具体维权建议。
提到改判缘由,主审法官宋明志说,在约定的60天备案期满后,至业主提起诉讼这段期间,张女性过去持续向开发商提出过权利倡导,因此,张女性向法院起诉的时效应从她最后一次向开发商倡导权利时起算。在一审时,张女性提供了有关证据,但一审法官没查明张女性提交的证据,属认定事实错误。有鉴于此,二审法官做出了改判。
一审法官觉得,张女性要起诉海某腾公司支付违约金,须在60天备案期满后的两年内提出(即2002年9月20日2004年9月20日期间)。虽然张女性提出在入住后曾多次与开发商交涉,诉讼的起始时间应从她最后一次与开发商交涉的时间2004年十月8日算起,但张女性未就此提供充分证据,一审法官因此驳回了张女性索要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张女性不服,上诉到市一中院。
向业主建议,在了解权利被侵害后并未必需要立刻起诉,但必须要准时向开发商倡导我们的权利,以达到中断诉讼时效的目的,而且必须要有有关证据。法官说,在该案中张女性与开发商的交涉均有信件留底,且上面有开发商代表的签字,这类信件起到了证明时效中断有哪些用途。而一些因超越诉讼时效败诉的业主,虽然也准时与开发商进行了交流,但缺少书面证据意识,导致法院没办法认定。